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总结【1】
县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位推进,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一项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县城概况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高位推进。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把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妇女创业致富作为新形势下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帮助妇女自主创业致富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名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妇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融机构等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指定一名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日常工作,拨付专项经费,专门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做到了有钱办事,有人干事,为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制定了《关于推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采取每月召开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会、联席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具体措施,建立了县委、政府主导、高位推进、妇联牵头、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整体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贷款进度周报制。
每周五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每周一在四大班子例会上汇报贷款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二是实行督查通报制。
每半个月对各乡镇(场)妇女小额贷款发放进度进行一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其加大工作进度;对进度快、完成质量好的乡镇(场)进行表彰,并根据各乡镇贷款发放情况,将元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场),极大的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一是注重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
县妇联牵头组织全县妇联组织集中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印发了宣传资料及宣传单。
组织小分队进村入户与各族妇女面对面进行宣讲、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是规范贷款流程,提高申贷效率。
举办了政策及执行能力培训班,规范了贷款办理流程,减少了办贷时间。
三是齐抓共管,联合办公,提高审贷速度。
县妇联专门收集整理贷款办理相关资料,汇编整理出《工作手册》,统一下发到各乡镇(场),简化贷款程序,减少审核时间,提高贷款审核速度。
县、乡、村三级妇联组织做好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贷后服务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不准以贷还贷、不准以贷放贷、不准买车买房、不准放贷非微利项目,不准超标准放贷的“五不准”的要求,做到家庭情况清、贷款项目清、经营情况清、贷款额度清、还贷能力清“五清”,严把贷款审核关。
信用社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具体承担妇女小额贷款的相关业务工作,对贷款对象终审把关,确保真正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能够贷上款,用好贷。
(四)创业培训相结合,实现优先创业。
对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和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积极推荐其参加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妇联举办的各类创业培训班,为他们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分析、创业指导等帮助,对参加创业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优先给予办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截至目前,全县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期,培训妇女余名,累计为名妇女发放了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直接使名妇女实现了创业就业,带动余人实现就业,有力推动了全县就业再就业和经济建设。
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推动妇女创业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很多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完善妇女小额贷款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搭建妇女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扎实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工作【2】
省政府下达我市“民生工程”小额担保贷款责任目标为7000万元,后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又提出了目标任务翻番的要求,即我市小额贷款目标任务将达到14000万元以上。
今年以来虽然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小额贷款工作,各级金融机构也纷纷表态全力支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付出了艰辛努力,但是小额贷款工作形势非常令人忧虑,成效不尽如人意。
全市完成小额贷款1771万元(省通报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3%,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也没有达到全省平均进度,排全省后三位。
1-5月份,全市发放小额贷款3039万元,也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3.4%,预计仍然在全省排位靠后。
主要原因是:一、工作机构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有些地方未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构,到目前为止小额贷款工作尚未启动。
有的县区虽然成立了担保中心,但没有真实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二、县区担保基金都没有足额落实。
据测算,按照金融机构最高放贷比例1:5标准计算,各级地方财政安排担保基金最低需1680万元,但目前全市担保基金仅落实不到500万元。
三、金融机构放贷审批程序繁杂,个人放贷额度仍然偏低,对小额贷款的放贷量产生一定影响。
建议下一步措施:一是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工作的重视,尽快解决各级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确保人员稳定,工作经费到位。
二是增加担保基金投入,各县区必须按贷款发放任务安排资金,确保担保基金足额到位,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解决他们不愿承担贷款风险的后顾之忧。
三是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简化放贷程序。
小额贷款发放原则上要以各级担保中心审核、推荐意见为主,放贷金融机构对担保中心的意见进行复核和抽查,加快放贷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放贷工作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努力克服各种困难,集中力量,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缩短“小企业”认定工作期限,简化认定手续,及时做好“小企业”贷款的贴息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在放贷量上有较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