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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合同

时间:2024-03-04 17:33:17
售后服务合同15篇

售后服务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售后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售后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售后服务清单、价格、期限(明细):

本结算总价款是含税金额。

总金额是:x人民币x元。

人民币大写:x元整。

二、 付款方式程序:

1、经双方协商后一致认同该款项分按如下步骤结清: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x%作为第一期售后服务款,合计人民币x元整。

2)售后服务开始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总款项的x%,合计人民币x元整。

2、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现金支票、汇票或现金。

三、 售后服务事项:

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实施单位全称为:

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实施地址为:

乙方指定的售后服务负责人姓名为:

乙方指定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为:x在乙方具体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需变更售后服务负责人的,应通知甲方变更后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甲方在收到前述乙方通知之前有权拒绝更换售后服务负责人。售后服务负责人对甲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乙方之行为。

四、 售后实施的时间、方式:

1、售后服务时间为:x至x。

2、售后实施方式:合同签订x日起开始生效,售后方式为x计次/包年x。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开始进行正式的售后服务。

3、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项目,乙方负责完成,x其过程中风险由乙方负责。

4、服务细节:

1、乙方对合同规定的项目提供质保(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人为损伤,不属于正常质保范围)。

2、乙方及甲方做好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记录,备查。

3、乙方需进行例行检查或故障排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在x小时内给予响应,在x小时内给予解决;时限内无法解决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

五、违约条款: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质量不合格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价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负责调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售后服务无法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乙方进行售后服务的过程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售后服务地点和联系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售后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该售后服务是乙方专为甲方提供的,甲方无故拒绝配合或阻止乙方进行正常的售后服务活动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可拒绝提供服务并不退还已经收取的售后服务费用。

(2)如若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售后服务费,经乙方催促后x日内仍未支付,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x作为违约金。

(3)如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结款的,甲方应每天付给乙方剩余款项的x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存在上述所述以外的违约情形的或者存在上述所述违约情形而该说明对其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全面的,违约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所有权保留:

双方一致同意:在议定的本项目结款时间内甲方没有向乙方结清本项目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对该项目行售后服务。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可抗力后,乙方立即通知甲方。

2、乙方因不可抗力或较大面积传播的突发性传染性疾病造成项目逾期完成的,可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上述事件消除后5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效力及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传真有效。

2、 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 特别约定:

(1)买卖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主文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取代买卖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尚未结清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或解除本合同。

4、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x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5、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售后服务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事宜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需要的各种电器配件详细资料。

二、甲方销售电器材料如出现故障一年包换。

三、乙方电器出现问题,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必须支付金额80%货款和维修手工费,余款待维修调试完成后3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

四、合同期限:20xx年2月13日—20xx年2月12日。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时日期:年月日

签时日期:年月 ……此处隐藏14103个字…… 服务基本条件:

1、乙方必须具备维修专用场地和配件专用仓库以及专职的技术维修人员。

2、乙方必须具有维修甲方产品所需的有关条件与技术能力。

3、乙方必须具有本地区上门服务的条件。

4、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风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要及时、准确、动态的给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技术资料,乙方必须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保密。

2、及时回复乙方咨询的技术问题。

3、及时为乙方培训维修人员。

4、及时和乙方结算符合规定的代维费。

5、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符合规定的退换车手续。

6、及时为乙方提供合格的维修配件、清退符合规定的旧配件、冲减代维费。

7、对乙方在服务中无能力解决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也可应邀派人员到乙方,参与指导维修工作。

8、不定期走访乙方,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产品质量及用户需求等信息。

9、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实行奖惩。

10、甲方可以以特价车的形式为乙方提供一辆周转车,以便乙方更好的为用户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乙方签订加盟协议之日起,即有义务履行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加盟协议书并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在售后服务工作中必须维护甲方的信誉。严格为甲方的技术资料保密。

3、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售后服务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如店内悬挂配件零售价格表、服务态度热情等以树立北京裕华阳光品牌良好的服务形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产品质量跟踪及质量信息反馈工作,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掌握产品整体状况,更好的为用户服务。

5、乙方有义务为任何一位甲方产品用户提供维修、咨询服务,产品修复后要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杜绝重复维修。并承担因自身维修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6、乙方必须保证对当月购买电动车的客户进行抽查式回访,抽查式回访的比例不低于20%,并对回访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回访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7、对于符合退换车条件的产品(以《三包服务指南》)1、2条为准),乙方根据产品质量鉴定情况开据《退换商品申请单》,经甲方当地业务经理批准后报客户服务中心审核,经同意后乙方负责为用户先行办理退换车手续。

8、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退换货,乙方应免费为用户更换新的《三包服务指南》,并回收旧的《三包服务指南》,随出故障配件一同返回客户服务中心。

9、乙方在检查用户退换车辆时,应注意整车外观,如存在人为损坏或损伤,应向用户收取损件费成本费或烤漆费,具体见《配件零售价格表》。

10、非正常退换货均应向用户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期间应根据有关单据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折旧费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从乙方代维费中扣除。

11、为避免返厂可能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售出15天之内的退换车,乙方可通过更换坏件,整车擦拭等措施,在不存在质量问题、手续齐备且无外观损伤的前提下二次销售。

12、对甲方通知乙方提供服务的,在乙方的责任范围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为用户服务,并在服务后三日内及时向甲方反馈解决处理结果。

13、乙方要真实、准确、详细地填写甲方所提供的《用户档案卡》并确保所售车辆(含二级经销商)信息100%的收回,以便于甲方准确的对用户进行回访。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每日将当日销售车辆的档案信息录入《北京裕华阳光售后服务平台》(网址:),同时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车辆的《用户档案卡》全部寄回客户服务中心。

14、乙方必须根据用户档案卡建立《北京裕华阳光电动车销售台帐》,在与甲方终止业务三日内一次性将台帐全部转给乙方,以便甲方日后服务的连续。

15、服务中不得使用与甲方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零配件,不得将甲方配件用于非甲方产品的维修。保证代维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甲方产品的修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16、为便于甲方集中采购和发放,每月15号为零配件计划提报日,临时应急配件要填写《维修网点应急配件申请表》传真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

17、为保证帐务的及时与准确,甲乙双方每季度进行一次配件对账,乙方应在收到客户服务中心配件对账单3日内给予甲方明确书面回复,否则以甲方账目为准,视账目清晰无误。

18、乙方在产品维修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避免危害事件的发生,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发展的二级经销商终止服务业务时,其负责区域的售后服务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

20、为避免二次污染,甲方对废旧电池进行100%回收,回收单价为15元/块。乙方也可在当地回收处理。

21、乙方要悬挂甲方统一要求的牌匾,并将详细地址、电话通知当地消协,以便相互工作联系。乙方更改地址、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用户,以便保证通讯网络的畅通。

22、用户自购车之日起享受甲方组织的一年两次换季保养活动。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换季保养工作。保养前,乙方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用户到场保养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换季保养费用。

三、保修事项

1、保修期限

1-1、电动自行车整车及主要零部件三包期限见《三包服务指南》。

1-2、产品保修期均从开具发票之日(售车之日),(因经销处特殊原因未能开具发票的,应有有效收据),算起,但不包括维修及等待配件所占用的时间,调换后的产品,要在发票上注明调换日期,保修期从调换之日算起。

2、保修凭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用户必须凭有效发票(因经销处特殊原因未能开具发票的,应凭有效收据)和产品保修卡保修,且产品型号等与保修卡记录相符。用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实行有偿优惠服务。

3、保修范围:

3-1、在保修期内的甲方产品出现故障,经乙方鉴定确属甲方质量问题,予以免费保修。

附:“三包”期配件的范围(零配件三包期限规定)

注:三包起始日期为供应商标明的生产日期

3-2、下列情况不实行保修,但可提供有偿服务:

3-2-1属于制造质量的自行车部件

外胎在购车半月内如发现脱胶、开裂可调换;内胎在购车半月内侧有沙眼漏气可调换(被钉子、玻璃、切削碎片、锐利的石子等外物划伤导致轮胎漏气或爆胎出外,修补过的轮胎不予调换)

4、电镀大件如发现铬层起泡脱落,三个月内予以调换(大件:车把、链轮曲柄)

5、油漆件在三个月内发现大片自行脱落、龟裂予以更换(属人为破损、划伤不属“三包”范围)

6、车架、前叉在二年内脱焊、断裂予以更换(外力撞击、强力损坏者除外)

7、属于制造质量的电子、电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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